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医教通字[2016]01 号
关于申报“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的通知
为了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医药卫生人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实施“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中各类课题只规定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适宜题目。
二、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人每次限报一项课题且只能担当一个课题负责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参加2 项以上(不含2 项)的课题的研究。
三、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本次学会课题研究由申请者自筹经费。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提供资金等相关方面的支持。
五、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8年4月学会组织结题验收。不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按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对课题负责人和相关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六、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采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七、课题申报以学校或医院为单位进行。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提供经费支持,确保申报质量。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八、所有申报课题由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会批准后公布。
九、课题申报时间从2016 年1 月20 日起至2016 年2 月29 日止。
十、申报单位需在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前,将需要报送的全部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书(每项一式2份)、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每项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5),挂号寄至学会课题申报联系人:“辽宁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李妍宏、李红玉老师(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 号,邮政编码121000)”。同时,需将本单位全部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会课题申报联系人李妍宏、李红玉老师(Email:reda4673@sina.com)。邮件主题应标明“某某学校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表”字样。所有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课题申报收费标准:每项课题申报费100 元。请在寄送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费通过邮局汇至课题申报联系人处。课题申报费全部用于申报和评审相关工作。
十二、学会课题指南(附件1)、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附件4)和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均请从设置在首都医科大学的学会网页(http://cmedu.ccmu.edu.cn/)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教育研究所网页下载(网址:http://ime. bjmu.edu.cn/ index.html ),或向课题申报联系人李妍宏、李红玉老师发送电子邮件索取
(Email:reda4673@sina.com)。
十三、课题申报联系人: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学术部(辽宁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李妍宏、李红玉老师;联系电话:0416-4673107,15804167467。
附件 1.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
会 2016 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
3.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2016 版)
4.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2016 版)
5.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
会 2016 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6 年1 月25 日